登录/注册 |收藏富翔源|在线留言|联系富翔源|网站地图

欢迎来到山东富翔源代理记账公司!
济南富翔源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济南富翔源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专注中小企业合法节税12全国代理记账协会理事单位

客户服务热线18615191208

富翔源为您提供全系列的会计帮助
当前位置: 首页 » 富翔源新闻 » 政策法规专栏 » 【转】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有关问题的公告

【转】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有关问题的公告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7-25 11:17:00    点击数:-   【
    •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的要求,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税务师事务所转型升级,依据《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发布)第十四条规定,现就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可以担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 (一)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由税务师担任;
    • (二)前3年内未因涉税专业服务行为受到税务行政处罚;
    •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科技、咨询公司,可以担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 (一)由税务师或者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发起设立,法定代表人由税务师担任;
    • (二)前3年内未因涉税专业服务行为受到税务行政处罚;
    •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三、本公告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公司网站:www.jinanfuxiangyuan.com

    • 特此公告。

相关资讯

推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