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收藏富翔源|在线留言|联系富翔源|网站地图

欢迎来到山东富翔源代理记账公司!
济南富翔源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济南富翔源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专注中小企业合法节税12全国代理记账协会理事单位

客户服务热线18615191208

富翔源为您提供全系列的会计帮助
07/31
【推荐】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07/29
【推荐】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完善我国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07/27
【转】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实施以来,部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综服企业)反映部分老合同无法按照35号公告规定办理退税的问题。为解决综服企业反映的问题,促进综服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问题明确如下

07/27
【推荐】关于开展全省市场主体年报、全程电子化登记等工作的公告

一、凡于2017年12月31日前在全省各级登记机关登记设立(不含已注销、吊销)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http://sd.gsxt.gov.cn)依法报送2017年度年报并公示。年报内容选择不公示的企业,点击报表中的“不公示”按钮。个体工商户决定不公示年报内容的,应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逾期不年报,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影响到你单位良好信誉和经...

07/26
【转】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

随着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成为纳税人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产。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现就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7/25
【转】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的要求,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税务师事务所转型升级,依据《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发布)第十四条规定,现就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07/25
【推荐】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

07/24
【转】关于发布《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将《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予以发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7/24
【推荐】税延养老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公布

为规范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行为,实现资金的安全稳健运作和长期保值增值,促进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持续健康发展,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范围和比例、投资能力、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07/23
【推荐】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指引〉的通知》(税总发〔2016〕18号)

07/23
【转】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就环境保护税征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量的监测计算问题,纳税人委托监测机构对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量进行监测时,其当月同一个排放口排放的同一种污染物有多个监测数据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监测数据的平均值计算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

07/22
【转】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日前,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07/20
【转】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为支持企业改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现将继续执行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07/19
【转】关于修订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相关文书的公告

为适应税务机构改革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相关文书进行了修订,现公告如下:

07/19
【通知】关于山东省网上税务局上线运行的通知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办税服务,我省整合了原山东国税网上办税平台、原山东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建立了一体化的山东省网上税务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7/18
【转】关于实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研究决定,自2017年度年报起,实施“多报合一”改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7/18
【公布】关于《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对涉及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07/17
【推荐】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为支持保险保障基金发展,增强行业经营风险防范能力,现将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事项明确如下:一、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07/17
【通知】济南推行“微信办照”模式

从5月2日起,山东省济南市的市场主体可通过“济南工商企业注册”微信公众号,进入“业务办理”模块,选择“网上登记”条目下的“全程电子化入口”,轻松办理营业执照,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整个办照过程无须安装其他APP,亦无须使用电脑端进行辅助,方便快捷。这一“微信办照”模式,让济南市工商局再次走在全省前列,成为山东省首个实现“微信办照”的工商机关。

07/16
【推荐】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一页 <... 2 3 4 5 6 7 8 9 10 11 ...> 下一页